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含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
本校設置「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處理學生申訴案件,凡本校學生對於學校之懲處、其他措施或議決,認為有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本校「學生申訴評議辦法」提起申訴。
學務處及學務處諮商輔導中心為收件服務窗口,在行政程序上提供適當之協助,於收到申訴案件後將交由「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進行審議。
※申訴服務流程說明如下:
申訴人填寫申訴書(須簽名)→交至本校「學生申訴案件」收件窗口『學務處或學務處諮商輔導中心』→窗口轉交「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審議。
若遇特殊教育學生提出申訴案件,將依照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辦法】之規定辦理。
●收件及聯絡方式
●相關文件下載
輔英科技大學學生申訴書
輔英科技大學學生申訴評議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