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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銜輔導及服務工作

本校為使學生輔導需求得以銜接,依據教育部「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規定,提供整體性與持續性轉銜輔導及服務工作。

●轉銜學生通報
1.本中心將在校期間曾接受介入性或處遇性輔導之學生列入高關懷學生名冊,並追蹤輔導。
2.於每月月初比對高關懷學生名冊與本校離校(畢業及退學)學生名單,或經學生主責專業輔導 人員追蹤而獲知高關懷學生離校,由主責輔導人員評估前述高關懷學生輔導需求,如有轉銜之必要,則於其離校或開學後一個月內召開「評估會議」,並提至會中討論。
3.於每學期末,應畢業學生畢業前一個月內,固定召開「評估會議」,由主責輔導人員評估應畢業高關懷學生有無轉銜需求,並提至會中討論。
4.經「評估會議」決議為轉銜學生者,由本中心將轉銜學生基本資料上傳至「教育部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通報系統」(下稱通報系統)進行通報。
5.通報後由主責輔導人員持續聯繫追蹤學生6個月,如確認學生下階段就讀學校,則於「通報系統」填寫學生「升(轉)入學校」,由通報系統通知該校接受資料。

●轉銜學生接收
1.本中心於每月月初將本校入學新生名單匯入「通報系統」比對,查詢入學新生是否為轉銜學生。
2.經於「通報系統」接收轉銜學生資料後,本中心依學生系科派案予所屬院系心理師/社工師,由院系心理師/社工師主動聯繫學生原就讀學校,了解學生輔導需求,後續依本中心輔導機制啟動個案關懷輔導。
3.基於輔導需求,如有必要者則向學生原就讀學校依法索取相關輔導資料,或召開「轉銜會議/個案會議」邀請原就讀學校輔導人員、本校學生導師、系輔導教官及專業輔導人員等相關人員與會,共同討論學生輔導措施。

 

●相關法規

教育部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

輔英科技大學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要點